綏公管委發〔2023〕3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減輕住房公積金借款人的還款壓力,更好地服務繳存人,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黑龍江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及我市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關規定,修訂《綏芬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賬戶余額對沖還貸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對沖還貸,是按月對沖還貸,住房公積金借款人(含借款人配偶)在綏芬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改變貸款還貸方式、期數的前提下,按月從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公積金歸還當月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第三條 按月對沖還貸期間,委托人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第四條 綏芬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根據借款人信用情況單方終止“按月對沖還貸”協議。
第五條 本辦法中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僅限于在綏芬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的貸款。
第二章 申請對象和條件
第六條 申請“按月對沖還貸”的對象僅限于借款人及其配偶;
第七條 申請“按月對沖還貸”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杩钊诵庞昧己?,申請按月對沖還貸時沒有惡意發生過貸款逾期情況;
?。ǘ┪腥怂趩挝患皞€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正常,不得欠繳;
?。ㄈ┥暾垖_還貸時,委托人公積金賬戶現有余額不低12期還款額;
?。ㄋ模_還貸賬戶余額不足償還一期貸款時,自動解除按月對沖還貸協議;
?。ㄎ澹┕e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 所需資料
第八條 申請“按月對沖還貸”應提供以下資料:
?。ㄒ唬┙杩钊松矸葑C(原件);
?。ǘ┙杩钊伺渑脊餐k理的還應提供配偶身份證和婚姻證明(原件)。
第四章 辦理程序
第九條 辦理“按月對沖還貸”按以下程序:
?。ㄒ唬┪腥讼蚪椃液邮凶》抗e金管理中心提出對沖還貸申請,并提交所需資料。
?。ǘ┙椃液邮凶》抗e金管理中心根據委托人信用、公積金賬戶等情況進行審核、審批。
?。ㄈ┙椃液邮凶》抗e金管理中心每月將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借款人貸款賬戶償還貸款本息。
?。ㄋ模┙杩钊藬y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公積金中心綜合業務窗口或網上服務大廳個人版辦理即可。
第五章 公積金對沖還貸方式、金額
第十條 綏芬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按月對沖還貸”約定的每月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償還貸款當期應還本息。為避免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協議解除后造成貸款逾期,建議借款人銀行還款賬戶應保留不低于一個月的還款額。
第六章 按月對沖還貸協議變更
第十一條 出現以下情形時,借款人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辦理對沖還貸變更手續:
?。ㄒ唬_還貸期間需要增加或減少共同借款人;
?。ǘ_還貸期間,借款人個人信息發生變更,如: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等;因未及時通知綏芬河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變更手續所產生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擔。
第七章 按月對沖還貸協議終止
第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應當提前辦理“按月對沖還貸”協議終止手續:
?。ㄒ唬┙杩钊艘髮ⅰ鞍丛聦_還貸”方式變更為委托銀行全額扣款方式的;
?。ǘ┙杩钊艘筇崆斑€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ㄈ┌l生其他應由委托人提出終止“按月對沖還貸”協議的情況;
?。ㄋ模┙杩钊税l生變更(以貸款細則內要求為準)。
第十三條 委托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按月對沖還貸”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綏芬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單方終止“按月對沖還貸”協議:
?。ㄒ唬┌l生貸款逾期的;
?。ǘ┙杩钊速J款本息已還清的;
?。ㄈ┙杩钊斯e金不按時匯繳,連續欠繳三個月;
?。ㄋ模┪腥斯e金賬戶因故被凍結的;
?。ㄎ澹┪腥斯ぷ鲉挝蛔儎?、死亡、提前退休、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等原因不再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l生其他無法繼續履行“按月對沖還貸”協議情形的。
第十四條 “按月對沖還貸”協議無法繼續履行而被公積金中心終止“按月對沖還貸”協議后,再次符合本辦法第二章第七條條件的,可按規定重新申請。
第八章 其 他
第十五條 借款人應及時查詢、實時關注公積金繳存情況和貸款償還情況,并在銀行還款賬戶上保留足夠數量的還貸資金,避免因委托人單位公積金繳存到賬不及時造成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導致按月對沖還貸失敗出現貸款逾期,由此造成的貸款逾期等違約責任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六條 終止按月對沖還貸協議的,借款人應繼續按《綏芬河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按期償還或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七條 在《按月對沖還貸協議》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或國家住房公積金政策發生變化時,綏芬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新的政策執行,不再告知借款人。
第十八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進行按月對沖還貸的,綏芬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綏芬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自2023年4月1日起試行。
綏芬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3年3月13日
來源:綏芬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撰稿:孫興國
校對:侯天玉
一審:潘子豪
二審:李貴軍
三審:尹瑩